丛凑大学生

女大学生和大11岁成功人士交往2年,分手后遭对方索要96万彩礼钱

26岁的徐女士想不到的是,她被前男友告上了法庭,让她归还96万元彩礼钱。她一再表示,两人交往期间,双方都没见过父母,也未曾谈婚论嫁,哪里有彩礼钱。

对于这项指控,她只觉得前男友不可理喻,分手是正确的选择,她很自信地出庭,一审却败诉,法院要求徐女士归还俞先生的彩礼钱,总共86万元。

作为一个毕业一两年的无业游民,她没办法归还这么一大笔钱,选择了上诉。

还在读大学的徐女生认识了俞先生,一个清纯在校女学生,一个是开公司的社会成功人士,本来就没有交集,缘分却让他们相遇。

徐女士身材前凸后翘,长相漂亮,身高有170,在学校有很多人追求她。

她没看上比她大11岁、身高165的俞先生,俞先生几次约她外出吃饭,她都没去。

俞先生没气馁,觉得女孩子,都是需要慢慢追求的,就经常刷刷存在感,在微信给她发红包,五千、八千、一万等等,无论什么节日,他都坚持发红包,而徐女士也安心地收下了。

徐女士:他比我矮,年纪又大,我是看不上他的,但是他对我很好,动不动就给我发红包,让我觉得这个男人还可以,比我同龄男朋友都大方,否则我也看不上他。

虽然看不上俞先生的年纪和外形,但架不住俞先生够大方。

2018年,两人还未正式确立恋爱关系,俞先生给她转了一笔11万元的款项。

徐女士说,那是他主动转账,数字11的金额代表一心一意,她深受感动,就同意了交往。

对此,俞先生说法不一。

当时两人未恋爱,徐女士和他撒娇,说自己爸爸需要钱买车,俞先生表示需要时间思考一下,在一个月后,就转了11万元给徐女士,之后,两人就确立了关系。

周围人说,要不是俞先生有钱又大方,徐女士是不会看上他的。

往后的圣诞节、元宵节、中秋节、春节、情人节等等,每个月都有节日,徐女士要求俞先生在每个节日都要发红包来表达爱意。

每个红包的金额都不会低于5200,更多的是八千、一万、两万的转账。

报销奶茶钱,转账5200元,报销饭钱,转账8000元,徐女士不开心,转账5200元,徐女士开心,转账5200元,俞先生忘了带钥匙,徐女士去帮开个门,也要转账一万元。

交往2年,各种节日名目红包金额,加起来就有29万余元。

交往后半年,徐女士已经毕业了,恰逢跨年,俞先生就豪掷40万元给她买了一辆宝马车作为跨年礼物。

她收到车后特别开心,还和朋友到处炫耀说这是男朋友送的。

大学毕业生本来应该找工作,俞先生说,你不工作那我就养你,反正也养得起,徐女士就开始不去工作,没钱了就找男朋友要。

交往了这么久,俞先生本意是奔着结婚去的,奈何徐女士提出了分手,发现俞先生并不是自己的真爱。

说分手就分手吧,他让徐女士把车子还回来,两人还吵起来。

徐女士说:凭什么?车子是登记在我名下,你赠送给我,怎么能要回去呢?我朋友都知道我开宝马,分手了就把车还给你,我怎么和朋友说,多没面子。

收不回车子,俞先生没有纠缠,他选择了一纸诉状,将徐女士告上法庭,打印出一沓厚厚的微信转账和聊天记录,总计96万元(包含购车款40万)。

其实,两人交往2年,俞先生在她身上花的钱,没有两百万也有一百多万,很多是没有记录的,是给现金或者其它购买的奢侈品和礼物。

他只拿了有充分证据的一部分,要求她归还“彩礼钱”。

很多人会说,两人只是交往状态,都没订婚,怎么能要彩礼钱呢,而且节假日红包是赠与,更加无法要回。

徐女士也是这样认为。

然而,一审和二审,都是徐女士败诉,她需要归还俞先生2年在她身上的花费总计86万元。

俞先生主张是96万,法院考虑到节日之间的红包属于赠与,就排除了一部分,最后判徐女士归还86万元。

徐女士怎么都想不通自己为何会败诉,恋爱期间的赠送为何会需要归还呢?

法院认为,两人已稳定交往,除去节假日赠与,其余部分可视为稳定交往的结果导向,也就是两人会结婚,而这些转账,金额过大,超出了恋爱赠送的范畴,可视为彩礼。

徐女士认为很不公平,她觉得恋爱是两个人的事,俞先生在她身上花了钱,但她也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,自己会在能力范围之内,送俞先生礼物。

比如名牌钱包、男士护肤品、手串等等,她拿出手机,找出图片的款式。

对此,俞先生就很生气了,他从来就没收到过任何礼物,也不知道图片上的男士钱包她到底送给了哪个男人。

交往2年,女的只请过他吃了一顿饭,那餐饭就是徐女士付钱,其余所有花销都是他的,她无工作,花的钱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。

现在,车子徐女士已经归还了,对于剩下的金钱部分,她根本无力偿还,和俞先生协商能否不还钱,只归还车子。

俞先生不肯妥协,他坚信法律是公正的,既然法院两次判他胜诉,那他要徐女士还钱,并无过错。

徐女士还打算打官司,继续剔除其中金额不合理的部分,将这部分定性为赠送。

恋爱中,女生要洁身自好,人格独立,对于某些东西,不要等对方主动索要,而是要主动归回,这是态度问题。

俞先生一开始也没想打官司,他只是想把车子要回来,然而徐女士晒出机动车登记证,上面写的是她的名字,怎么也不肯还车,俞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,这才将车子和转账红包一起要回。

交往2年花费将近200万,他要回86万元,而且这86万元还包含了一辆车的款项,相当于徐女士只需要还46万元,这46万元,又包含了恋爱前她索要11万元为她爸爸买车的钱,他认为很合理了。

我觉得,一辆40万的车子,对于一个刚毕业没工作的女生来说,本身就是贵重物品,两人分手后,女生应该主动归还。

而且,已经分手了,还整天开着前男友的车子,没准将来用这辆车接送现男友,不会心里过意不去吗?

本来两人的交往,就是男的看上了女生的颜值,女的看上了男的财富,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到最后走到撕破脸的地步,也是无限唏嘘。

如果她当初归还了车子,就不会有后续索要96万彩礼的官司了。

有人认为恋爱期间的转账为何要退还,岂不是助长歪风,以后男女一分手,就把交往期间发的红包钱要回来。

在这里要注意的是,法院已经将情人节等节假日属于赠与的总计10万元红包剔除了,剩下的意味明显的部分,才属于彩礼部分。

两人如果谈婚论嫁,女生收了彩礼却悔婚,那彩礼钱也是要归还的。

男女交往贵在坦诚,如果你觉得不合适,可以尽早分手,而不是一边看不上对方,一边开心地收下几万十几万的红包转账和各种礼物。
时间:2021-11-15 作者:湖北大学生网 来源:湖北大学生网 关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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